「在耶穌裡」是一個安全的地方,因為在耶穌裡,就不被定罪了;然而,「在教會裡」就不見得是一個安全的地方了,「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」(彼得前書4章17節)

啟示錄前三章,主耶穌顯現給被放逐於拔摩海島的老使徒約翰,讓他寫下七封信給當時位在小亞細亞的七間教會:以弗所教會、示每拿教會、別迦摩教會、推雅推喇教會、撒狄教會、非拉鐵非教會和老底嘉教會。這七間教會也代表著歷代以來的各種教會。其中示每拿教會是受苦的教會,非拉鐵非是忠實的教會,只有這兩間教會主耶穌沒有責備,其餘五間教會都受到責備,都要悔改。

綜合這五間教會腐敗的因素可歸納為:拜偶像、容忍淫亂、與世俗妥協、錯誤的教導、假教師、偽善、誘惑、為錢而傳教。很多人只聽說過人要悔改,沒有人聽說過教會要悔改吧!歷史裡主張教會要悔改的人,通常會受逼迫,看看歷史裡主張宗教改革的人就可知道,他們被掛在木頭上被火燒死、被追殺、被放逐,甚至流亡海外。如今是民主自由的社會,牧師若不同意這個教會或教派,就另起爐灶,換地方開教會,所以現在世界上自稱為基督教的宗派各式各樣,異端也多,信耶穌的人真的要小心謹慎。

從以弗所教會到老底嘉教會,可以從經文看到教會腐敗的過程。以弗所教會全部都是真信徒,但主責備他把起初對主的愛心離棄了。別迦摩教會是一個與世俗妥協的教會,但還有一些真信徒。推雅推喇教會是容忍罪的教會,真信徒更少了。撒狄教會是靈性死的教會,只剩幾個真信徒。老底嘉教會是完全沒有真信徒的教會,耶穌根本不在教會裡面,以至於主要在門外叩門。

七封信裡,對於悔改的人,有甚麼獎賞呢?

「得勝的,我必將神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。」(啟示錄2:7)

「得勝的,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。」(啟示錄2:11)

「得勝的,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,並賜他一塊白石,石上寫著新名;除了那領受的以外,沒有人能認識。」(啟示錄2:17)

「那得勝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,我要賜給他權柄制伏列國;他必用鐵杖轄管(轄管:原文是牧)他們,將他們如同窰戶的瓦器打得粉碎,像我從我父領受的權柄一樣。我又要把晨星賜給他。」(啟示錄2:26-28)

「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,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;且要在我父面前,和我父眾使者面前,認他的名。」(啟示錄3:5)

「得勝的,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,他也必不再從那裡出去。我又要將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(這城就是從天上、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),並我的新名,都寫在他上面。」(啟示錄3:12)

「得勝的,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,就如我得了勝,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。」(啟示錄3:21)

「得勝」的人到底是指誰呢?答案就在約翰一書5章4-5節:「因為凡從神生的,就勝過世界;使我們勝了世界的,就是我們的信心。勝過世界的是誰呢?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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