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神蹟」這個詞彙常常被人使用得很廣泛。當科學家找到大自然程序與結構的美麗與規律時,他看到了上帝創造的偉大與奇妙,對他來說,這是「神蹟」。有一位英國醫生班德,他覺得每一個嬰兒的出生都是「神蹟」。他說:「當你還在媽媽的肚子裡的時候,並不需要呼吸空氣,你身上有一條動脈導管,它會將血液直接送到你的四肢而不是肺部。然後在你要出生的那一刻,因為你要開始自己呼吸空氣了,所有的血液突然間都必需經過肺部以吸收氧氣。出生那一刻,你身上有一塊膜會像布幕般落下,將血流方向改變,另外有一塊肌肉會收緊動脈導管。完成整個動作之後,那塊肌肉會逐漸溶解而被身體其他部分所吸收。如果沒有這剎那間的調整,你是不可能在子宮外生存的。」班德醫生從醫學的角度,發現上帝創造人體的奇妙,他覺得那是「神蹟」。
然而,聖經裡所謂的「神蹟」是上帝以超自然的力量介入自然界裡,違反祂所造的自然法則,除了是上帝的作為外,沒有任何其他解釋,這才是真的「神蹟」。
「神蹟」在今日相當罕見。在新竹尖石鄉玉峰村的石磊部落,就曾發生過一件神蹟。有一位四十一年次(1952年生)的徐正路,生下來就是沒有耳朵的聾啞人,他的媽媽在分娩後,擔心殘廢者無法在窮困的部落生活,傷心之餘以布包住嬰兒,希望他能快離開這世間,沒想到徐正路捱過了兩天,由於親情的驅使,母親才開始哺乳,讓他活下來。
由於天生聾啞,徐正路自幼在族人嘲笑中長大,讓他變得孤僻、偏激、暴躁、易怒,做了很多壞事,甚至偷教會奉獻袋裡的錢,成了部落中最頭痛的人物。
十九歲那年(1971年),部落的長老教會舉辦大型活動,各地教會牧師、長老雲集石磊教堂,連屋外都站滿了教友,徐正路的媽媽拖著易怒的他到教會去,才一進大門,徐正路回憶說:「我感覺一股力量推著我往佈道講台前進,我想扭頭,卻使不上力。快到講台的時候,忽然一股雷擊般的力量自空而降,擊中我的天靈蓋(前額),一個奇妙的聲音用泰雅語對著我說:『正路,你要悔改!』當下我立即不由自主地跪下,以如雷的音量吼出:『感謝上帝!』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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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乩童的故事。民間乩童的產生有許多不同的方式,有些是訓練出來的,有些是裝出來的,有些是被邪靈附身所致的。
大約在1950年代,有一個婦人,叫做陳寶桂,年約四十歲,婚姻失敗,又沒有兒女。有一天,在心情非常沮喪的情況下,走過台北市蘭州街,無意間看見了一家神壇,她就走進去要問神明,希望從神明那裡得到一些指點。不料,當她在問神明的時候,神壇的主持人對她說:「神明要用她。」結果,邪靈就附在她身上,使她失去意志,開始不停的顫抖。從那時起她就成為這家神壇的乩童。
陳寶桂在人眼中是個文盲、沒有讀過書,一個被遺棄的婦人。她什麼都不會,但是當邪靈來附身時,有時邪靈告訴她什麼,她就說什麼;有時邪靈讓她看見什麼,她就說什麼。她一降童就變得有能力可以指點人從困境中得到解脫,因此成了一個很有名氣的乩童。有一次,有位老婦人金鍊子丟了,怎麼找也找不到,就到廟裡來問神。當陳寶桂降童時,就看見那鍊子在米桶裡,陳寶桂就對那婦人說;「不必煩惱!金鍊子在你家的米桶裡。」老婦人心想怎麼可能呢?結果回家後,真的在米桶裡找到。原來她在洗頭時,把項鍊拿下來放在洗臉臺上,忘了拿,小孫子看到就拿去玩,走到米桶邊,又翻開米桶玩米,金鍊子就這樣掉進米堆裡了。也曾有一次,有一個被醫院宣判無救的病人,被家人抬到廟裡來,陳寶桂被邪靈附身,就開藥方給那個病人,結果病人照藥方吃藥,病真的好了,那人就做了金牌來謝神。來問神而得到靈驗的人,都會做金牌來謝神,掛在神明的身上,每次掛滿了,神壇的主持人就拿下舊的換上新的,也會把舊的分給陳寶桂。
在陳寶桂當乩童二十多年裡,這家神壇因她賺了很多錢,就到臺北縣一個礦區附近買地,蓋了一座非常大的廟,陳寶桂也搬到廟裡去住。可是,也在這二十多年裡,她一口牙齒在降童的時候,抖得格格作響,一顆一顆的抖掉了。
後來,附她的邪靈也許太眷戀她,開始不按規矩來附身,有請沒請想來就來,有時半夜來,有時吃飯時來,上街走路也來,甚至在洗澡時也不放過她。當邪靈一來附身,陳寶桂就開始顫抖,有時又叫又跳,使她無法過正常人的生活,更糟的是,因為她不定時的吵鬧,使廟裡不得清靜,人人都以為她瘋了,三次送她到精神病院,但檢查結果卻完全正常,又把她送回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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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上說:「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做什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」(林前10:31)當基督徒在運用的自由時,必須以榮耀神為原則。當這原則應用在實際生活當中,依據哥林多前書十章23-33節,可以歸納出四個非常實用的原則。
一、「造就」優先於「滿足」
「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凡事都可行,但不都造就人。」(林前10:23)
凡事都可行,但我們要考慮的方向是:它是否對自己有益處?它是否能造就自己?我們不要只追求自我的滿足,只做自己喜歡的事,反而要做能造就自己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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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現在的社會多元複雜,男性常常是居於領導者的角色,上帝說:「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」,可見如果一個父親是邪惡的,要徹底清除這惡根,至少要三四代才能潔淨;然而「愛我、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」。一個敬虔的父親該如何教導兒子呢?教育書籍琳瑯滿目,但聖經有一卷書,特別說到父親如何教育兒子,我覺得雖然久遠,但仍有實際的價值。
聖經箴言是一卷智慧之書,是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寫的。箴言第一章開宗明義說:「以色列王大衛兒子所羅門的箴言:要使人曉得智慧和訓誨,分辨通達的言語,使人處事領受智慧、仁義、公平、正直的訓誨,使愚人靈明,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,使智慧人聽見,增長學問,使聰明人得著智謀,使人明白箴言和譬喻,懂得智慧人的言詞和謎語。」1-10章內容是做父親的對兒子的教導,歸納出十件事。如果作兒子的學會了這十件事,他會是父母的祝福,也會是社會的祝福,更是神祝福的對象。
(1)敬畏耶和華
教育小孩,要教深度的事情,不要只教瑣碎皮毛的東西。「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;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」,因此做父親的要教兒子得智慧。智慧不只是思想,更是一種生活。
「敬畏耶和華是知識的開端,愚妄人藐視智慧和訓誨」(1:7)、「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;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」(9:10),所以,首先要教導孩子敬畏神。「因為耶和華賜人智慧;知識和聰明都由他口而出。他給正直人存留真智慧,給行為純正的人作盾牌,為要保守公平人的路,護庇虔敬人的道。」(2:6-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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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我跟之凡一集一集地在看海賊王時,有一天之凡告訴我,將來路飛會學到一種叫作「霸氣」的武功,她還分析給我聽海賊王裡有三種「霸氣」:「霸王色霸氣」、「見聞色霸氣」和「武裝色霸氣」,當她解釋給我聽「霸氣」是什麼東西的時候,我馬上聯想到聖經裡的一段記載,我立刻想到:耶穌也會「霸氣」!祂不但會「霸王色霸氣」,也會「見聞色霸氣」!但我肯定耶穌沒有「武裝色霸氣」,他跟我們一樣都有同樣的體質,被打會痛、被刺會受傷流血的。
根據約翰福音18章3-11節的記載:猶大領了一隊兵,和祭司長並並法利賽人的差役,拿著登籠、火把、兵器,就來到園裡。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,就出來對他們說:「你們找誰?」他們回答說:「找拿撒勒人耶穌。」耶穌說:「我就是!」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裡。耶穌一說「我就是」,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。他又問他們說:「你們找誰?」他們說:「找拿撒勒人耶穌。」耶穌說:「我已經告訴你們,我就是。你們若找我,就讓這些人去吧。」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,說:「你所賜給我的人,我沒有失落一個。」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,就拔出來,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,削掉他的右耳;那僕人名叫馬勒古。耶穌就對彼得說:「收刀入鞘吧,我父給我的那杯,我豈可不喝呢?」
當耶穌和門徒要一起吃逾越節的晚餐時,猶大就先行離開,其他門徒都以為他是出去要買過節用的東西或是出去賙濟窮人,其實他是出去找祭司長和法利賽人來抓耶穌,他已經和他們談好價錢,一直在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,而此時正是恰當的時機,所以他就出去,並沒有與其他十一個使徒一起與耶穌吃完晚餐,當耶穌設立主的晚餐,拿著「餅」和「杯」祝謝分給門徒吃喝的時候,猶大並不在場,畢竟,他從一開始就不是真正的基督徒。
當耶穌與十一個使徒吃完晚餐後,他們就離開那個房子,往橄欖山上去,那裡有一個園子,是耶穌常常和門徒聚集的地方,賣耶穌的猶大知道那個地方,就帶著人群往那裡去。「一隊兵」至少有600人,「差役」大概也有100~200人,加上圍觀的群眾,全部的人大約有1000人。這一大群人拿著燈籠、火把往山上的園子走,因為是在夜裡,想做什麼壞事就更無所顧忌了。耶穌看到這一大群人,他早已預知將會發生的事,就主動站出來問他們:「你們找誰?」而且還問了兩次,他當然知道自己是他們的目標,他這樣做只是要讓他們確認「他」才是他們要抓的人。耶穌目的是要保護他的門徒,他不要他們抓他那十一個愛徒,因為他們的信心太小,還沒大到可以為他殉道,但將來就會了。聖經說「你所賜給我的人,我沒有失落一個。」會成為基督徒的人都是神賜給耶穌的禮物,所以,神所賜給耶穌的人,耶穌都會保守他們,一個也不會失落。
耶穌有「見聞色霸氣」可以知道別人心裡在想什麼,因為他是神,神是無所不知的,在四福音書裡處處可見耶穌有讀心術,他知道人心裡在想什麼;此外,我發現耶穌也有「霸王色霸氣」,何以見得呢?經文說:「耶穌一說『我就是』,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。」當耶穌一說「我就是」,所有在場將近1000人就都退後倒在地上,這不就是「霸王色霸氣」的武功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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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信耶穌得永生」這句話大家都聽過,可是到底甚麼是「永生」?永遠活著嗎?「永遠活著」聽在我們這些受罪惡汙染的心靈裡,似乎是一件可怕的事。我想到電影「惡靈古堡」的不死人、「神鬼傳奇」的木乃伊、「暮光之城」的吸血鬼、「陰屍路」那些打不死的殭屍、「移動迷宮」被病毒感染的人,他們似乎都永遠活著,但活得很悲哀、很恐怖、很嚇人!
聖經如何解釋「永生」呢?
約翰福音17:3 「認識祢—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
約翰一書5:11 「這見證就是神賜給我們永生;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裡面。人有了神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神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」
約翰一書5:20 「神的兒子已經來到,且將智慧賜給我們,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,就是在祂兒子耶穌基督裡面。這是真神,也是永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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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9:51-56
耶穌被接上升的日子將到,他就定意向耶路撒冷去,便打發使者在他前頭走。他們到了撒馬利亞的一個村莊,要為他預備。那裡的人不接待他,因他面向耶路撒冷去。他的門徒雅各、約翰看見了,就說:「主啊,你要我們吩咐火從天上降下來燒滅他們,像以利亞所做的嗎?」耶穌轉身責備兩個門徒,說:「你們的心如何,你們並不知道。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,是要救人的性命。」說著就往別的村莊去了。
當一個人知道真理愈多,就可能變得愈冷酷,對人沒有慈愛。聖經描述的神是充滿了慈愛和真理兩種特質,不像我們信者會失去平衡。聖經裡有關「慈愛」【註一】,有以下幾個重點:
一、慈愛是崇高的
箴言3:3說:「不可使慈愛、真理【註二】離開你,要繫在你頸項上,刻在你心版上。」詩篇138:2說:「我要向祢的聖殿下拜,為祢的慈愛和真理稱讚祢的名;因祢使祢的話顯為大,超乎祢的名聲。」神的話就是真理,神使真理高高在上,超乎神的名,沒有什麼比真理更重要的了,而慈愛與真理並列,慈愛與真理同屬崇高偉大的地位。慈愛和真理是神的重要特質,如果神只有真理而無慈愛,那麼我們都會立刻滅亡;因此我們傳福音也必須用愛心說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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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個猶太律法師(也就是研究舊約聖經的學者)要試探耶穌,就問祂說:「夫子,律法上的誡命,哪一條是最大的呢?」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──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(太22:35-40)
對猶太人來說,摩西是偉大的英雄人物,他們以為耶穌違反了摩西的教導,可是,耶穌的回答正是舊約摩西得神啟示所教導的事情。「愛神」、「愛人」是上帝律法的總綱,也是上帝最高的道德標準。一個人一旦做到了「愛神」與「愛人」,其實也遵守了摩西十誡。如果你愛上帝,你不會再去敬拜別的神,也不會拜偶像,更不會妄稱上帝的名,而「安息日」的重點在於「分別為聖」,當我們信靠耶穌時,我們是「分別為聖」進入了神安息的應許;如果你愛人,你會孝敬父母,不殺人,不姦淫,不偷盜,不作假見證陷害人,不貪戀別人的房屋並他一切所有的。因為愛是忠心的、信實的、敬重的;愛是不害人的、不自私的;愛是尊重的、純潔的、誠實的、知足的。一個人一旦做到了「愛神」與「愛人」,也就遵守了上帝的律法。
一個人信耶穌以後,雖然舊約各種外在的宗教禮儀都廢止了,但上帝的道德律法仍然存在,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錯的,聖經有很明確的說明;可是對與錯之間的灰色地帶,聖經並沒有說明。這些灰色地帶會因時、因地、因人而有不同的判斷標準。舉例來說,基督徒可不可以刺青、喝酒、抽煙、跳舞、吃檳榔、吃米血糕、吃豬血湯、放天燈、參加民俗祭典、穿比基尼泳衣、聽搖滾樂、看哈利波特電影、吃勒死的牲畜、吃祭偶像之物、住祭拜過而建造的房子、吃祭拜過的田地出產的稻米、吃翹鬍子商標的洋芋片……?
對於此灰色地帶,教會有兩極化的作法。一個極端是列出規條,哪些可行哪些不可行。這種作法就成了律法主義。有的人喜歡這種教會,因為根本不需要順服內在聖靈的帶領、不需要學習聽神的聲音,只要照規矩做就是好基督徒,而且這種生活可能比較容易。其實,這樣的作法僭越了聖靈的工作,忽略信者本身內在的良心【聖靈是透過良心給人指引方向】,無法教導信徒過「順著聖靈而行」的基督徒生活;這種作法也給人錯誤的屬靈指標,造成自以為義、假冒為善的基督徒。如同猶太教裡的法利賽人,以為可以用外在的好行為進天國,這種教會的信徒可能會向神禱告說:「神啊!我感謝你,我不喝酒、不抽煙,也不像那個基督徒打牌。我每週日都上教會,還參加禱告會,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。我是個好基督徒…….」假設這樣的基督徒一個人在沙漠裡無水可喝,快死了,有人給他含酒精的飲料,他會拒絕,因為他覺得上帝會生氣;又假設這樣的基督徒被困住了無食物可吃,快餓死了,有人給他祭過偶像的食物,他會拒絕,因為他覺得上帝會不高興。
另外一個極端是自由主義。因為「基督釋放了我們,叫我們得以自由。所以要站立得穩,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。」(加5:1)在這灰色地帶,什麼事都可以做。可以喝酒,因為耶穌也不反對,祂所行的第一個神蹟不就是把水變為酒嗎?可以吃祭偶像之物,因為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,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神,萬物都本於祂,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,若感謝著領受,就沒有一樣可棄的。所以自由教派的教會主張信徒可以盡情享受自由,沒有任何界限,凡事都可以做。事實上,這樣的作法最後會變成濫用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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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真理叫人得以自由」,這句話大家都很耳熟,但是它究竟是什麼意思呢?
首先,「真理」指的是聖經的真理,也就是耶穌基督的福音。信耶穌使人能得到真正的自由。上帝希望世上每一個人都能得到真自由,但這自由卻是透過信耶穌才能得到,並不是透過好行為、做善事、修行……等等而得。當一個人悔改信耶穌之後,才能得到自由,才有能力做真正美善、榮耀上帝的事。
有人覺得基督教很狹窄,因為惟有藉著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才能進天國,才能得永生、得自由。其實,基督徒對這種觀感也實在無可奈何,因為主耶穌基督就是「最狹窄」的救主,祂愛世人,可是祂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14:6)
當人願意悔改信靠耶穌時,上帝就行了一個神蹟:把他一生所有的罪、所犯的過錯,不論是過去的、現在的或未來的,全部都帶到兩千年前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的那一刻,歸給耶穌,讓耶穌替他承擔罪的刑罰,所有的罪都因耶穌所流的寶血洗淨了。
「因為世人都犯了罪,虧缺了神的榮耀」,有罪的人既不能進天國,也得不到真正的自由。上帝愛世人,祂設立耶穌作「挽回祭」,人只要「信」,就可以得到這份奇異的恩典,不但罪得赦免,白白地稱義,也得到上帝所賜的「自由」。(羅3:23-2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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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說:「我的羊聽我的聲音,我也認識他們,他們也跟著我。我又賜給他們永生;他們永不滅亡,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。我父把羊賜給我,祂比萬有都大,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。我與父原為一。」(約10:27-30)接受耶穌為救主的人就是耶穌的羊,凡屬耶穌的羊都聽耶穌的聲音。聽耶穌的聲音就是聽神的聲音,因為耶穌就是神。當一個人得到救恩時,神會賜給他聖靈住在他的心裡;聖靈就是耶穌的靈,「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」(羅8:9)而且「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。」(羅8:16)透過聖靈,神教導祂的兒女走人生的道路,所以神的兒女要學會聽神的聲音,順服聖靈的帶領過生活。
我們每一個人出生在這個世界上,都不是自己決定的,而是父母決定的;同樣的原則,誰會成為神的兒女,事實上也不是自己決定的,而是神決定的。「祂按自己的旨意,用真道生了我們,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。」(雅1:18)真道是指神的話,特別是指基督的福音。如果有福音傳給你,你願意聆聽,最後你願意相信且接受,而且即使有試煉臨到也想要繼續信下去,那麼你就可能會是神所生的兒女。如果當你回顧你的生命,你看到聖靈帶領的足跡,你可以確定你是神的孩子;如果你時常體會到聖靈的引領,雖然有時你沒有做出正確的回應,但你可以確定你是神的孩子;如果你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譬如你有不榮耀神的行為習慣,聖靈在你的心裡帶領你脫離那個惡行,引導你勝過罪,那麼你可以確定你是神的孩子。「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」(羅8:14)。
我們如何辨別是不是聖靈的帶領呢?答案是:聖靈的帶領是溫柔的,非強迫的。祂透過改變我們的心思意念來帶領我們。
聖靈的帶領是神對祂的兒女的應許。聖經上說:
「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,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,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都要認定祂,他必指引你的路。」(箴3:5-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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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生老病死」是人生必經的過程。在這與上帝敵對的世界裡,每個人都活在撒旦的權勢之下,但是當一個人悔改信耶穌之後,因為有聖靈住在基督徒的心裡,掌管基督徒的生命,所以生命不再一樣了。基督徒乃是「天上的國民」、「上帝的兒女」、「神的後嗣」,也有基督教的機構稱基督徒為「國王的小孩」。如此非凡的生命,常常也被期待有不一樣的生活:除了平安喜樂之外,還被期待免除世俗的憂慮以及身體的病痛。
雖然耶穌已經勝過死亡,但死亡被毀滅是在將來的時候。屬耶穌的基督徒已不在死亡的權勢下,但基督徒的肉體仍會死亡。上帝現在仍容許罪惡存在這個世界上,既然上帝容許罪惡的存在,我們怎麼能夠假設痛苦已經因信耶穌而免除了呢?而且聖經上說:「你們落在百般試煉中,都要以為大喜樂,因為知道你們的信心經過試驗,就生忍耐,但忍耐也當成功,使你們成全、完備,毫無欠缺。」(雅1:2)經文暗示著基督徒會遇到種種困難,但上帝要我們喜樂面對它們,學習忍耐,因為上帝容許它們出現在生命中是為了使我們屬靈生命「成全、完備、毫無欠缺」。
為什麼基督徒會生病?「疾病」是自亞當犯罪後,屬這墮落世界的產物之一,基督徒有上帝的靈住在裡面,為何還會生病?從神學的角度來看「生病」這件事,大致上有五個因素:
一,上帝使人生病。
出埃及記4:11,耶和華對摩西說:「誰造人的口呢?誰使人口啞、耳聾、目明、眼瞎呢?豈不是我──耶和華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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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教會」是基督的身子,所有的基督徒都是身子上的肢體。當耶穌第一次來時,是上帝道成肉身,成了一個人的樣式,住在人間,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。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,可是我們可以透過耶穌認識上帝。當人信耶穌接受上帝的救恩時,基督永恆的生命就在每一位基督徒的血液裡脈動,因為祂就住在我們基督徒裡面,因此「教會」成了耶穌第二個身體,我們所做所為是要彰顯基督而不是自己,世人應該透過基督徒看見耶穌。當我們用聖靈所賜的恩賜以愛心彼此服事時,也等於是基督在服事彼此,彰顯祂的生命。
為什麼基督徒不必害怕死亡?當基督徒肉體死時,其實並不是真的死亡,因為基督徒在信主時已經擁有永生;基督徒死時,靈魂離開這屬土的肉體,因為這種血肉之體是必朽壞的,不能承受上帝的國;基督徒死時,靈魂是立即去見主耶穌,沒有延遲,等候將來的復活。當復活時,我們會擁有不會敗壞的屬天榮耀的身體。既然這樣,屬耶穌第二個身體的「教會」,也就是我們基督徒,應當常常竭力多做主工,因為我們的勞苦,在主裡不是徒然的(哥林多前書15:58)。
哥林多後書5:6-10說:「所以,我們時常坦然無懼,並且曉得我們住在身內,便與主相離。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。我們坦然無懼,是更願意離開身體與主同住。所以,無論是住在身內,離開身外,我們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悅。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,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,或善或惡受報。」
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基督徒?人常常以貌取人,這種按外貌的判斷並不準確。有人認為如果一個人決定相信,而且也在教會受洗,他就是真的基督徒。然而,這個人的「決定」背後的動機是什麼?其實只有上帝知道。如果一個人剛信主時很熱心,到後來慢慢變冷,到最後離開了教會,不再參加任何基督教會,那麼他就如同使徒約翰所說的:「他們從我們中間出去,卻不是屬我們的;若是屬我們的,就必仍舊與我們同在,他們出去,顯明都不是屬我們的。」(約翰一書2:19)所以,這個人會離開是因為他一開始就不是真的,他所受的水洗也是枉然。例如:底馬,他原本與使徒保羅在一起(歌羅西書4:14),但在後來的書信裡,保羅卻說:「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,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。」(提摩太後書4:10)所以他從一開始就不是真的基督徒。
新約聖經裡面,凡是提到「受洗」之處,有些地方與水有關,有些地方與水無關。使徒保羅的書信裡若提到神學的觀念,其所說的「受洗」不能單純地用「水」的洗禮來解釋,例如羅馬書第六章即是一例。如果「水」真的能使人的靈魂得救,那麼每個人天天用「水」洗澡,不就都得救了嗎?要是家裡的「水」不能使人得救,難道教會的「水」就真的能使人得救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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